一、落实仪器设备的专职总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登记报废管理及报修等工作。
二、各实验室仪器由各室实验师管理并编写简单明了的仪器操作说明,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以利操作者使用。
三、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机时间。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大型仪器设备及精密仪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者采取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四、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流程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仪器设备及精密仪器的使用者需经培训并经仪器负责人确认操作符合规范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强行上机者,将视为违章作业并予以罚款。
五、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六、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凡随机带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标书、合同、零部件等,必须统一登记,分机立出档案,集中存放实验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七、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为科研及教学做好支撑服务。
八、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丢失或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按照学校《仪器设备报减赔偿实施细则》执行赔偿罚款等处分。
九、维护公共卫生、保持清洁,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十、仪器一般不外借。确实需用须征得实验室主任同意并写借条方可借出。
农业与生物学院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