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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室使用规程

发布日期:2017-04-13    点击:

一、使用无菌室人员先向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进入无菌室。

二、获得批准的研究人员进出无菌室需做好登记并签名。

三、无菌室应严格保持整洁,防止污染,定期用甲醛熏蒸消毒(每月一次),使用前用0.1%新洁尔灭溶液擦拭消毒净化工作台。

四、实验人员进入无菌室,必须更换无菌衣、帽、鞋等,操作前用0.1%新洁尔灭菌或75%酒精进行手消毒。

五、使用前开启紫外灯照射30min,同时打开吹风净化工作台,操作完毕及时清理,再开紫外灯照射30min

六、检验过程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操作,爱惜室内用具。使用完毕,整理检品及各种用具并清洁工作台,严禁在超净台上放置杂物。

七、接种环在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灭菌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

八、所有带菌实验用品,须经有效的消毒灭菌处理后再洗刷,严禁污染下水道。

九、无菌室定期进行洁净度测试检查沉降菌,如超过应进行清洁消毒。

十、使用无菌培养室培养材料需进行分类分批上架,培养架上排放的材料必须规整,并及时登记。

                                              农业与生物学院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