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废液的处置
1、废弃危险化学品应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在废液储存柜,容器外加贴标签,注明废弃物内容和品名。容器密闭可靠,不破碎泄漏。
2、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环境污染。
3、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由使用部门按学校指定方式提出申请,安全定期回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4、废弃的剧毒品,应由使用单位作“无害化”处理,其处理方案必须报院(系)和安全办审批、备案。无处理能力的由安全办报公安管理部门批准,交环保部门确认的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5、含有动植物细胞、细菌或病毒等生物活性物质的实验废液应先做消毒处理之后再按无害化废弃物处理。含有培养细胞废液用84消毒液充分杀灭后再按丢弃;含有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的废液应高压灭菌消毒后再丢弃。
二、实验废弃物的处置
1、实验废弃物应按类别进行处置,无害化的废弃物按干湿垃圾分类方式进行丢弃。
2、含有动植物组织的废弃物应尽快处理,切勿堆放变质,产生有害微生物。
农业与生物学院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