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动物的使用
1、实验动物的采购应按照实验项目的需求进行。小鼠、大鼠、兔等实验动物一般由学校实验动物中心代购,其他类型的实验动物应在正规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检疫检验合格的动物。
2、实验指导教师应充分强调实验动物使用的安全,指导学生对动物的规范操作,避免师生在动物的抓取和实验过程中的咬伤和抓伤。
3、被实验动物抓伤和咬伤的学生和教师应及时处理伤口。实验动物为清洁级时,出血较少的伤口用20%肥皂水反复清洗,边清洗边尽量把污血挤出,尽量去除动物口腔液体残留,再用碘伏/酒精擦拭消毒伤口,视情况包扎伤口。如实验动物为清洁级以下或可能含有不明病原的动物,伤者需要到医院就医,按医生指导接种狂犬病疫苗或打破伤风以防止病毒、病菌的感染。
二、实验动物尸体处置
1、实验动物使用完成后要及时处理或暂时冷冻保存在专用冰箱。
2、学校实验动物中心代购的实验动物,尸体及时返回实验动物中心,请代为处置。
3、其他来源的实验动物,按照实验废弃物的方法进行处置。
三、实验动物使用及尸体处置登记制度
凡是实验课程涉及的实验动物均应登记购买的来源、数量,使用涉及的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使用完成后的尸体处置方式,做到来源清楚,去处分明,消除实验动物产生的生物安全隐患。
农业与生物学院实验中心